国会通过《政府组织法》(修正案),自3月1日起生效
(VOVWORLD) -越南十五届国会九次特别会议18日上午以463票赞成,占比96.86% 通过了《政府组织法》(修正案)。该法将于2025年3月1日生效。
越南十五届国会九次特别会议18日上午以463票赞成,占比96.86% 通过了《政府组织法》(修正案)。该法将于2025年3月1日生效。
此前,在全体会议和分组讨论中,国会代表对政府提交的《政府组织法》(修正案)草案的多项内容表示赞同。同塔省国会代表范文和表示:“目前修订该法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以确保从3月1日起,在我们正从中央到地方精简和优化国家机构的情况下,行政机关能够顺利运行”。
河内市国会代表团的阮友正代表表示:“修订《政府组织法》是非常必要的。该修订法的一个突出点是对加大分级分权进行补充、修改。这是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条件之一”。
《政府组织法》(修正案)明确划分了政府、政府总理与各部长、部级机构首长之间的职责、权限、责任,以及各部、部级机构之间的职能和管理范围;确保集体领导、个人负责的原则,强调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责任。在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合理分权、分级,确保政府的统一管理权,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自我负责的特点。政府按照现代化、有效性、高效性的方向实施国家治理;建设统一、通畅、连续、民主、法治、专业、现代、科学、廉洁、公开、透明的行政体系,严格遵守行政纪律和规矩,为人民和企业创造有利环境;服务人民,接受人民的检查和监督。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加强政府对国家行政体系以及立法权、司法权实施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