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为期一天的第4次东盟国家法院院长会议同意并签署会议工作结果联合声明。
声明强调,东盟国家法院院长一致同意实施东盟各国法院2015年长滩岛协议中的加强司法合作目标。
东盟各国法院院长委员会同意并公布七个有关内容,其中,同意把东盟国家法院院长会议改为东盟法院院长委员会。
东盟法院院长委员会同意有关委员会体制化的问题,旨在使该委员会成为根据东盟宪章与东盟联系在一起的实体,为东盟各国法院基于尊重体制独立原则开展长期、稳定与可持续合作创造前提。
会议同意开展必要的工作,保障东盟法院院长委员会得到东盟承认。同时,授权现任东盟法院院长委员会轮值主席的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新加坡的帮助下向东盟递交承认东盟法院院长委员会申请函。
东盟法院院长委员会也同意授权新加坡继续谈判,为东盟法院门户网站寻找资金赞助。
最后,东盟法院院长委员会承诺将在权责范围内努力完成上次和本次会议通过的各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