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书记处就实施宪法作出指示 2014年1月6日 | 15:35:11 (VOVworld)-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常务书记黎鸿英1月3日签署有关实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的指示。 指示说,去年11月28日,越南13届国会6次会议通过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并于今年1月1日生效。 宪法是特别重要的文件,反映全党、全军和全民的意志,为新时期国家建设、保卫、发展、融入国际事业奠定坚实的政治与法理基础。 实施宪法是整个政治体系,是全党、全军和全民的重心任务。 书记处要求国会党组、政府党组、司法机关党组、中央各部委党组、各省省委、祖国阵线党组和社会政治组织党组组织贯彻并指导有关机关和组织根据国会关于实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国会常委会关于组织实施宪法计划认真执行任务,抓紧制定本机关、组织的宪法实施计划。 Tag VOVworld越共中央书记处实施宪法作出指示 相关新闻 宪法修改得到人民的拥护 阮富仲出席1992年宪法修改委员会工作总结会议 及时、配套和有效实施宪法 《宪法修正案》——对外工作的重要法理基础 反馈 提交 其他 公布《2021-2030年国家环境保护规划及2050年愿景》 范明政检查谅山省智慧口岸建设情况 谅山和广西签署智慧口岸试点建设定期会晤会商机制备忘录 越南共产党代表团在福建省参观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