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讨论《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法修正案(草案)》
(VOVworld)-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11月10日讨论《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法修正案(草案)》。
国会代表高度评价草案中关于集中采购,按照公私投资或租赁形式使用国有资产的根本性新内容。
关于国有财产采购问题,代表们建议规定,必须按照《投标法》、《投资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而不应在本法中明确规定,避免重叠。
与此同时,代表们也建议保留关于公车、办公场所、公房等国有财产使用标准、限额的具体规定,以确保各家机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财产的透明性和统一性。
同一天,国会还讨论《法律援助法修正案(草案)》,并表决通过《中长期投资计划决议(2016-2020)》。(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