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签署颁布对贫困者和少数民族同胞的法律援助政策
(VOVworld)- 越南政府总理日前签署颁布2016至2020年阶段对贫困县乡和特困村的贫困者和少数民族同胞的法律援助政策,协助其处理复杂或典型的诉讼案件。
享受该政策的对象为生活在特困县乡、边境乡、安全区各乡及沿海特困乡和海岛乡、少数民族山区特困村的贫困者、少数民族同胞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可享受其它法律援助的人员。
诉讼案件的法律援助政策享受对象和实施地是按照有关对未能实施财政预算自我平衡的地方的法律规定接受法律援助的人和地方。
向有贫困县乡、特困县村的地方国家法律援助中心员工提供学费补助;要求其培训后在培训所属地至少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两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