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颁布决议帮助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居民

(VOVWORLD) - 越南政府刚颁布有关帮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居民的决议。

据此,因企业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收入、停产停薪导致劳动者暂停实施劳动合同、歇业无薪资1个月以上的,每人每月可领取180万越盾资助。资助期根据暂停实施劳动合同的实际情况而定。

报税收入每年低于1亿越盾的个体经营户于4月1日暂停生产经营的,将根据疫情实际情况每月每户获得100万越盾资助。

被解除劳动合同但无法享受失业救济金的劳动者将根据疫情实际情况每人每月领取100万越盾资助。

为革命立功者每人每月获得50万越盾。贫困户、准贫困户每人每月获得25万越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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