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讨论《特别行政经济单位法》

(VOVWORLD) - 会上,与会代表对出台这部法律表示赞同。不过,一些意见认为,这是首次设立特区,没有先例可循,主要借鉴国外的经验,所以要进行试验、总结和评估。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11月22日下午讨论《特别行政经济单位法》。

会上,与会代表对出台这部法律表示赞同。不过,一些意见认为,这是首次设立特区,没有先例可循,主要借鉴国外的经验,所以要进行试验、总结和评估。

与会代表对广宁云屯、庆和北云峰和坚江富国三个特区的适用法律草案表示基本赞同。这三个特区代表三个不同的区域,具有战略的地缘经济地位,这是世界上取得成功的特区所具备的六个因素之一。

一些与会代表建议不把上述3个特区纳入《特别行政经济单位法》,而是分别纳入国会的3项决议。

与会代表也讨论特区政府的组织模式、特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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