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 越南十三届国会四次会议11月9日上午举行全体会议,就反腐败法修正草案进行讨论。该草案受到社会舆论的特别关注。越南电视台和本台对会议进行了现场直播。
此前,草案得到公布,以征集人民意见,现提交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一项具有高度可操作性的法律文件,惩治措施有足够震慑力,能最大限度杜绝犯罪分子钻法律漏洞的机会。
与会代表强调,要做好反腐倡廉工作,首先就要做到民主、公开、透明。因此,草案修改了有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公开申报工作地和居住地个人财产、收入,并逐步扩大申报对象范围的规定。平福省国会代表裴孟雄认为,要将反腐败法落到实处,应尽快制定群众和媒体监督机制。他说:“实际表明,群众和媒体不仅是发现腐败行为的得力助手,而且还有助于反腐败措施的实施。除了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积极作用外,应制定保护和奖励积极参加反腐倡廉的公民和记者的机制”。
另一项内容是转变反腐败中央指导委员会模式,明确反腐败中央指导委员会与国家有关机构之间的关系,高度发挥人民对反腐败工作的监督作用。南定省国会代表武春长说:“我赞成反腐败指导机构由政治局和各级内政部门领导。其次执行机构包括:政府监察总署、国家审计机关、公安部和国防部反腐败调查机构和人民检察院。最后,政府监察总署、国家审计机关应向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和各级有关机关汇报和通报监察和审计结果”。
与会代表还认为,反腐败法修正草案体现了整个政治体系根治腐败行为,满足人民愿望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