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13届国会6次会议讨论《水路交通法修正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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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OVworld) - 越南13届国会6次会议11月27日上午通过水电总体规划决议,讨论《水路交通法修正案(草案)》。
      关于水电总体规划,决议明确了最高负责人在水电工程开发运营过程中若发生事故,造成重大损失须承担的责任,若造成人员死亡甚至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规定有关部门、地方的责任。
      关于《水路交通法修正案(草案)》,与会代表集中讨论了一些条款,以确保本法的可操作性,符合实际情况,可立即实施,并保障本法的公开透明,以在开展过程中形成理解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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