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按照越南第13届国会第8次会议议程,11月21日上午,国会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律委员会主任潘忠李做的《越南民用航空法修正案(草案)》国会代笔意见接受和说明报告,并表决通过该草案。
随后,国会代表继续讨论《义务兵役法修正案(草案)》。
国会常委会报告指出,为防止航空企业利用其垄断地位提高各种服务尤其是非航空必要服务的价格,草案以政府规定一些航空和非航空必要服务价格为方向进行修改。其他普通服务和商品依然由企业根据市场调节机制进行定价,但要确保明确标价。国家机关通过检查、监督履行管理职能,从而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越南国会随后以多数票通过了《越南民用航空法》。
21日上午其余时间,国会代表继续讨论《义务兵役法修正案(草案)》中依然存在不同意见的一些内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