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 马来西亚新闻网《Latestmalaysia.com》7月10日发表作者阿扎姆·萨哈姆(Azam Saham)的文章认为,东盟需要在解决东海争端过程中发挥中心作用,而 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是相关准则和行为的基础。
文章评价称,常设仲裁法院(PCA)仲裁庭的裁决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指出东海面临的各种危机,其中包括海上恐怖主义、海盗、非法侵犯领海、非法捕捞、毒品走私、武器走私、人口拐卖等。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IUU)捕鱼不仅威胁生物界的生存,而且还加剧各国紧张关系。海港基础设施、海上贸易航线等也越来越容易遭受海盗和恐怖主义的消极影响。
文章建议减少本地区最近发生的军事活动及实体占领活动,建议东盟采取集体行动,尤其是保持东盟成员国的统一和团结。文章强调,东盟及其成员国需要在解决东海问题过程中发挥中心作用,而域外国家要尊重由东盟引领的多边机制。
文章也强调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解决东海争端的重要性,并援引马来西亚和文莱的观点以证明这一点。马来西亚最近在其各项法律文件中和在各个多边论坛上多次强调包括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作用。
文章认为,全面、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确保“东海行为准则”(COC)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并及早达成“准则”对解决本地区争端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