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越南后江省人民法院特此通知Chi Chin Sheng先生(出生日期:1956年,地址:中国台湾台中县龙静村005坎中央路一段95/65号)以下内容。
根据2022年10月18日初审案件的60/2022/TLST- HNGĐ号决定、2023年6月16日的36/2023/QĐXXST-HNGĐ决定;2023年10月17日有关重新开庭的20/TB-TA通知,开庭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上午7时30分。但后江省人民法院收到越南司法部2023年10月5日根据2651/BTP – PLQT答复文件的司法委托结果。据此确定,由于当事人地址不准确,中国台湾职能机关无法实施司法委托职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77条,后江省人民法院通知后江省人民检察院及当事人开庭时间如下:
第一次开庭:越南时间2023年12月15日7时30分;
第二次开庭:越南时间2024年1月5日7时30分。
开庭地点:后江省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