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平顺省人民法院通知书

越南平顺省人民法院特此通知Weng Shuan Rong先生开庭时间和地点,具体如下:

阮氏清香女士与Weng Shuan Rong先生的离婚案。

原告:阮氏清香(Nguyễn Thị Thanh Hương)女士,出生日期:1993年,地址:越南平顺省北平县平安乡安乐村94号。

被告:Weng Shuan Rong先生,出生日期:1980,国籍:中国,地址:中国福建省武夷山市上梅乡首阳村三叉路23号。

1. 我院一审第一次开庭:
时间:2020年6月5日7时30分。
地点:越南平顺省人民法院。
地址:越南平顺省潘切市阮必成路16号。
我院将公开审判此案。

2. 我院一审第二次开庭:
时间:2020年6月26日7时30分。
地点:越南平顺省人民法院。
地址:越南平顺省潘切市阮必成路16号。
我院将公开审判此案。

请Weng Shuan Rong先生按照上述时间和地点到庭。如果Weng Shuan Rong先生不到庭,我院将依据越南现行法律规定审判此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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