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永隆省人民法院通知书

(VOVWORLD) - 越南永隆省人民法院特此通知Weng, Wen – Cheng先生,出生日期:1965年,地址:中国台湾台南市永康区复国里复华三街68/6F-3号,我院正在受理原告杜氏梦诗(Đỗ Thị Mộng Thi)女士,出生日期:1985年,地址:越南永隆省平明市东平乡东后村第八居民区172号,与被告Weng, Wen – Cheng先生的离婚案。

我院将于越南时间2021年4月20日7时30分进行此案第一次和解和听证。如果第一次和解和听证被推迟,我院将于越南时间2021年5月3日7时30分进行此案第二次和解和听证。

我院一审将于越南时间2021年5月13日7时30分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如果第一次开庭被推迟,我院一审将于越南时间2021年5月28日7时30分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

开庭地址:越南永隆省龙湖县福厚乡福银甲村500号(Số 500, ấp Phước Ngươn A, xã Phước Hậu, huyện Long Hồ, tỉnh Vĩnh Long, Việt Nam)。

请Weng, Wen - Cheng先生按照上述时间和地点到庭参加此案的审理。如果Weng, Wen - Cheng先生不到庭,我院将依据越南现行法律规定审理此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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