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 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特此通知 YANG KUANQUAN 先生(出生日期:1986年,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湘漓镇龙禾村委会龙村74号),我院正在受理原告林瑞宝翠(Lâm Thụy Bảo Thúy)女士(出生日期:2000年,地址:越南芹苴市秃碌县新录坊东平小区)与被告YANG KUANQUAN先生的离婚案。
我院要求YANG KUANQUAN先生立即直接联系我院,或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自己对此离婚案的意见。注意:寄给我院的文件必须办理领事认证手续;收件者: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地址:越南芹苴市宁桥郡安平坊阮文渠路17A号(Số 17A, đường Nguyễn Văn Cừ, phường An Bình, quận Ninh Kiều, thành phố Cần Thơ, Việt Nam),电话:+84.0292.3.820.067。
本通知发表一个月内,如果YANG KUANQUAN先生不直接来到我院,或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的话,我院将依据越南现行法律关于当事人缺席的规定审理此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