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 自发出通知之日起的1个月之内,若WANG MING FENG不到芹苴市人民法院报到,我院将依照越南法律规定处理此案。
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特此通知WANG MING FENG 先生,出生日期:1974年;国籍:中国台湾;地址:台湾云林县斗六乡三平里021邻北平路51-2号,请你立即联系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地址:越南芹苴市宁桥郡安平坊阮文渠路17A号),以处理生于1993年,地址:越南芹苴市泰莱县泰新乡泰福村的阮氏艳庄女士(NGUYEN THI DIEM TRANG)提起的与你的离婚申请。
自发出通知之日起的1个月之内,若WANG MING FENG不到芹苴市人民法院报到,我院将依照越南法律规定处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