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通知书

(VOVWORLD) - 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特此通知Chen Jian Long先生,出生日期:1978年,国籍:中国台湾;地址:中国台湾台中谭子区甘蔗里胜利路23号。

我院就2020年9月23日受理的原告郑氏美川(Trịnh Thị Mỹ Xuyên)女士与被告Chen Jian Long先生的离婚案作出118/2020/HNGĐ-ST号初审判决书,内容如下:

- 关于婚姻关系:准许郑氏美川女士与Chen Jian Long先生离婚。

- 关于婚生子、共同财产:没有提出要求,因此审判委员会不予解决。

- 关于婚姻家庭案件初审受理费、司法信托费:2019年8月30日和2020年12月19日,郑氏美川已向芹苴市民事案件执行局支付,发票号码001198和0004014。

- 郑氏美川有权在判决宣告之日起15天内对判决提起上诉。

- Chen Jian Long先生有权在判决宣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对判决提起上诉。

-Chen Jian Long先生若提起上诉,上诉状请送到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地址:越南芹苴市宁桥郡安平坊阮文渠路17A号芹苴市人民法院总部。电话号码:02923.820067

若通知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Chen Jian Long先生不上诉,则判决即告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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