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塔农田合作模式为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VOVworld)-在近年的水稻生产中,同塔省选择了新的方向,那就是采用“农田合作”模式。对于这一选择,当地希望能将农民与出口企业紧密联合而不光是关心生产规模大小。
      此外,农民参加这项模式后将知道种什么、卖给谁和怎样卖。而企业也不必担心在哪买、向谁买和怎样买。

      2008年,同塔省制订了“2008-2011年朝着现代化方向建设水稻生产农田”计划,其目的是指引农民开展集中化商品化生产,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服务消费者和出口。

      这种耕作地拼合,企业与农民联手的 “农田合作”模式日益得到推广,农民不再发愁稻米销路。实施三年来,该模式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参与农户逐年递增,农民水稻生产技术和水平得到提高,产量和效益得到改善。

      2011年以来,同塔省水稻生产合作模式快速增加。2011年, 新增合作农田2400公顷,企业收购水稻约800吨。2012年,增加至1.7万吨。

      到目前为止,由于大批企业投资农业领域,该省合作农田发展到了145块,高产水稻种植面积近5.4万公顷。合作生产方式带来的切实利益就是农民放心生产水稻,并获得更多收益。

      三农县新进乡合作社社员都支持建立与发展农田合作模式。去年夏季稻生产中,该合作社与企业开展农田合作模式的面积达到100公顷。社员范文事说: “过去几个水稻季,使用农药不准时。今年好了 。相比去年夏季稻,每一千平方米水稻种植面积收益为20万越盾,一公顷为200万越盾,另外还减少了两次农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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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同塔省农田合作模式,农民们将得到农业 科技干部经常性现场指导应用先进生产规程,预防病虫害和管理稻田;并用笔记本记录生产情况和核算经济效益。
      农业科学家武从春教授强调,这是给农民带来切实效益的合作模式。他说: “合作社是便于企业参与合作的方式,产前,企业向社员们提供不掺杂的化肥和优良植物保护药品,最后,当农民们按规程完成生产,企业就进行收购。企业收购加工的大米成品,可以申请商标注册。这是非常好的方式”。

      成功应用“农田合作”模式也为各地完成新农村建设标准做出贡献。因为,根据新农村建设主张,每一个乡都要采用规模化商品经济模式。
      为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就要建设和发展大型农田模式,其中要与企业合作投资和销售产品。这才能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目标,而不是仅依赖规模化生产。
      农业农村与发展部农业农村发展战略与政策院院长邓金山表示,“大型农田”指的是生产方式,面向大规模生产,而“农田合作”是面向生产者的 “合作”,是生产和销售的“合作”。 这才能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目标,而不是仅依赖规模化生产。 

      他说: “农田合作强调的是有关各方的联合。 “农田合作”主要侧重于生产组织方式。在这个合作模式中,农民要互相联合;农民与企业合作的形式不只是双边的,而是多方的,从而既解决了投入产出问题,也建立了产业链”。

      同塔的“农田合作”模式已经在当地合作社社员与企业间建立了提高产量、销售产品、保障生产稳定的严密联结网。从而使农民得以放心生产,从自己的农田获得合作生产效益,为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做出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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