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国安法正式生效

(VOVWORLD)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6月30日晚发布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30日在香港特区刊宪公布,即日晚11时生效。

香港国安法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香港公布实施,有关公布已由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签署,并于30日晚生效。

“香港国安法”共66条,分为6章,分别为总则、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罪行和处罚,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和程序、中央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及附则。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30日通过香港国安法,并在征询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区政府的意见后,将该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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