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人民公安在国家安全秩序管理工作中的职能 任务和权限
(VOVWORLD) -越南十四届国会五次会议6月14日上午举行全体会议,听取《体育法修正案(草案)》说明、意见采纳和整理报告;表决通过《体育法修正案》;讨论《人民公安法修正案(草案)》并听取公安部部长苏林就国会代表意见做的说明。
《人民公安法修正案》集中修改、补充人民公安的机构和力量分类,人民公安组织系统中的乡、镇级公安,人民公安士官职务的最高等级等内容。
公安部部长苏林说:“颁行《人民公安法修正案》十分必要和紧迫。该法将完善人民公安在维护国家安全、秩序、打击犯罪等工作中的职能、任务和权限的法理基础;克服在职能、任务及所管理的对象和地区等方面上的重叠现象。完善法理基础,重构适合、配套、精简、高效的公安组织机构,并以‘部级精锐、省级强大、县级全面、乡级紧贴基层’方针作为公安力量调整、重构、部署和逐步精简编制的基础。”
公安部部长苏林 |
国会代表讨论《人民公安法修正案(草案)》时认为,颁行该法修正案十分必要和紧迫,旨在完善人民公安在维护国家安全、秩序、打击犯罪等工作中的职能、任务和权限的法理基础。
永隆省国会代表范必胜说: “我赞成修改《人民公安法》。为了落实越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颁布的关于继续革新、重构精简高效的政治体系组织机构若干问题的18号决议,政治局已经颁布关于继续革新、重构精简高效的政治体系组织机构的22号决议。我也赞成公安部门‘乡级紧贴基层’的观点,这不仅是落实政治局关于建设正规化的乡级、镇级公安力量的22号决议,具体落实2013年版《宪法》关于保障占越南人口三分之二的基层群众的人权和公民权的内容,而且还满足保障重点地区安全秩序的实际需求。”
当天上午,以93.84%的赞成票,国会通过了《体育法修正案(草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