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法》(修正案)保障新形势下的文化享受权

(VOVWORLD) -国会代表们认为法案继承并对现行法律进行修改补充,增加了不少新规定以解决实践中的不足。法案还制度化了党关于文化保护、发展以及保障人民在新形势下的文化享受权的观点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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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和与文化遗产相关的权利;文化遗产发展政策;遗产价值管理、保护和发挥工作的分级、分权;文化遗产保护基金;文化遗产数字化等是《文化遗产法》(修正案)中的重要内容。 在26日上午的讨论会上,国会代表们就这些内容进行了讨论。国会代表们对出台《文化遗产法》(修正案)的必要性表示赞同,认为法案继承并对现行法律进行修改补充,增加了不少新规定以解决实践中的不足。法案还制度化了党关于文化保护、发展以及保障人民在新形势下的文化享受权的观点主张。

芹苴市国会代表陶智义:草案扩大了调整范围,增加了文献遗产,并扩大了在社区中广泛应用的对象;增加了关于在遗迹区内外投资、建设、改造工程的规定;关于保护和发挥文化遗产价值活动中的保障条件等,扩大后的调整范围基本上覆盖了法律应涉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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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庄省国会代表苏爱旺则对已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可的城市的发展资金安排表示关注。

国会代表苏爱旺需要优先安排投资发展资金,以鼓励已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可为学习创新网络成员、全球学习型城市的城市的努力;同时,需要有机制和政策来宣传创新形象,从而在发展进程中传播创新城市的精神和特色,为全国其他城市提供更多动力。努力达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标准,继续争取认可,为塑造地方、国家、人民和越南文化的形象做出贡献,向国际友人宣传”。

当天上午,国会以高票赞成表决通过了关于义安省发展试行若干特殊政策机制补充内容的决议和国会关于岘港市城市政府组织和岘港发展试行若干特殊政策机制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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