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越南13届国会3次会议5月31日下午在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的主持下讨论水资源法修正草案。与会代表围绕本法的调整范围、水资源规划、管理和开发权审批等四项内容进行了讨论。大多数意见认为,为合理、有效使用水资源,应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检查监督。经资源环境部同意和省人民议会审议通过后,各省人民委员会有权审批直辖市的水资源使用规划和项目。这项规定确保审批工作统一,提高规划可行性,符合各地实际情况;同时提高当地政府对水资源管理和开发的责任精神。部分意见强调,应鼓励相关组织和个人开展科研工作,应用科技成果,投资建设节水工程,以有效使用水资源。同时,实现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及净水供应活动社会化。同奈省国会代表张文沃说:“我认为,本法的最主要内容是将水资源管理、保护、开发和使用与保护环境相结合。我建议,国家应鼓励组织和个人落实节水政策,根据不同的使用目的有效利用达标废水。关于水资源基本调查,除了本法规定的内容外,还应补充绘制不同地区的水资源分布图和水资源污染预警等规定。资源环境部负责汇总相关调查数据,并每年发布”。
上午,会议听取了国家储备法草案、合作社法修正草案、税收管理法修正草案、电力法修正草案、律师法修正草案说明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