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13届国会9次会议讨论《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VOVworld)- 越南13届国会9次会议15日用一天时间讨论《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与会代表基本认为草案具体化了国家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多项规定,基本保障与其它法律规范文件的统一和配套性。
与会代表认为,草案要明确各个审理阶段的庭辩程序和手续,其中,要革新审判庭的组织工作,进一步明确进行原告和被告的权利和义务。
隆安省国会代表阮明林说:“我认为,应保留2011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关于审理民事诉讼中后颁布法律效力高于先颁布法律的规定,因为检察院代表出庭以确保检察活动有效进行的规定得到了全面实施。本次修改的草案中对当事人的作证义务作出了规定。实际上,不少当事人故意不合作, 给法院的证据搜集工作造成困难。因此,我建议补充关于若当事人故意不合作就要依法追究责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