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常委会讨论劳动法修正草案和价格法草案

越南国会常委会第四次会议15日继续就劳动法修正草案和价格法草案进行讨论。 会议就劳动法修正草案达成高度一致。 草案规定,晚上加班工资应增加百分之二十,每天加班不得超过四小时,一年不得超过200小时。关于女性劳动者产假, 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将产假从四个月增至六个月,但她们也可按照劳资协议,有权在休假四个月后上班。
关于价格法草案,与会代表就成立价格调节基金存在不同意见。财政部长王廷惠认为:不应动用国家财政来成立价格调节基金。他说: "如果价格调节基金不从国家财政拨款,那么将减轻国家财政负担。我建议国会常务委员会认真考虑并提出意见。可以从企业服务和产品的价格或税前盈利中征收。动用国家预算来稳定价格,效果并不明显,且仅有利于参加稳定价格计划的企业,这也是一种非市场性的、对其他企业不平等的行为"
当天下午,国会常委会继续就建设和发展经济区和口岸经济区政策的落实监督问题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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