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越南第13届国会第8次会议11月24日下午表决通过《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正案》、《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正案》及实施这两部法律的决议。
国会代表也就批准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及《残疾人权利公约》问题进行讨论。
当天上午,国会向《地方政府组织法(草案)》提供意见。国会代表一致肯定制定并完善这部法律的必要性。
这部法律的出台不仅克服《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11年来所存在的不足之处,而且还具体涉及宪法关于革新地方政府组织及活动的新规定,旨在提高地方政府的自主权、自负责任意识及其管理活动效力和效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