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13届国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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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OVworld)- 越南第13届国会常委会第12次会议10月18日在河内闭幕并发表公报。会上,国会常委会就2012年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国家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3年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任务、方向及国家财政预算安排和中央财政分配方案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意见。
      关于今年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明年计划、任务和方向,国会常委会基本同意政府关于明年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计划,即加强宏观经济稳定,通胀率低于今年,增长率高于今年;把大力实施三大战略突破与重组公共投资结构、重组国企结构、重组银行系统结构相结合;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民生;加强国防安全;稳定政治社会,为今后若干年的稳健发展奠定基础。
      国会常委会同意1992年宪法修改委员会呈交国会第四次会议的1992年宪法修正草案和就修正草案征集人民意见的意见书和决议草案。国会常委会就呈交国会第四次会通过的首都法、合作社法修正案、电力法修正案等三项法律草案提出了意见。
     国会常务委员会就 国会关于对国会和人民议会批准或选举的任职人员进行信任投票的程序、手续和方式决议的意见书提出了意见。会议也就意见书和决议草案达成一致意见,旨在开展落实越共四中全会决议和国会关于革新和提高国会活动效果 的决议,同时对现行宪法和法律规定进行具体落实,以利决议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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