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华 -  
(VOVWORLD) - 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人权公约》,独立-自由-幸福是最高的人权,但这些权利只能在独立国家行使。 纵观历史,包括越南人民在内的世界进步人类不惧牺牲和艰苦,争取和追求这些崇高的价值。 自1945年9月2日建国以来,越南党、国家和人民一向坚定不移地朝着这一崇高目标前进。
1945年10月12日,在宣告越南民主共和国诞生后不久,胡志明主席签署了关于官方文件题头的第49号法令,其中规定在电报、公函、信件、报纸等官方文件的上方书写“越南民主共和国元年”,其下是独立-自由-幸福。独立-自由-幸福6个珍贵的词语写在“越南民主共和国”(现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徽下,体现了整个民族的愿望;将胡志明主席“我的同胞自由,我的祖国独立”的心愿和意志变成现实。
胡志明主席签署的关于官方文件题头的第49号法令 |
在党的领导下,越南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而在持续了几十年的斗争中所做出的努力也确保了越南全体人民充分享有人权,其中包括过上和平、独立、自由的生活,决定自己的命运和发展道路。
在胡志明时代,独立-自由-幸福不仅是一种渴望,也是一种无价的价值体系,并成为胡志明主席、越南共产党和越南人民坚定不移奋斗和牺牲的生活理想。 正是这个理想及在和平、独立、统一的越南国家过着独立-自由-幸福生活的信念成为了越南人民全心全意追随党,取得1945年8月革命、抗法和抗美两场救国战争的胜利、并继续走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建设、保卫和发展国家的动力。
坚定不移追求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目标,坚持践行胡志明主席“如果国家独立,而人民不享有自由和幸福,那么独立就没有什么意义”的嘱咐,国家机构遵循的宗旨和将公民权利和义务写入1946年版和1959年版宪法都表明,在当时国家的具体条件下,越南民主共和国努力依法落实了人权。
在越南共产党诞生92年、胡志明主席宣读《独立宣言》,宣告越南民主共和国,即现在的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成立77年,特别是国家开启革新事业和深广融入国际进程37年后,越南在经济、文化、社会、安全和国防等领域取得的成果塑造了越南在国际舞台上的新面貌和新地位。经济良好发展,文化社会取得长足进步,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继续得到改善,国家面貌和人民生活发生了变化。
独立、自由、幸福是强烈的渴望,同时也是每个人和每个国家的权利。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在越南数千年建设和保卫锦绣江山的历史中,独立-自由-幸福一直是一代代越南人的渴望、为之奋斗和牺牲的理想。 从胡志明主席于1945年9月2日在巴亭广场宣读《独立宣言》,宣告越南民主共和国成立的历史性时刻起,“独立-自由-幸福”六个字一直与越南国徽同时出现,彰显了其在越南党和人民现在和今后的革命进程、国家建设和发展事业中的巨大价值和恒久意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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