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后江省人民法院通知书

(VOVWORLD) -   越南后江省人民法院特此通告Chen Chi Shun先生,国籍:台湾;出生日期:1970年;地址:中国台湾新北市中和区崇南里027坎景新街39巷496弄20号。

      我院2019年1月17日正在受理原告黎氏戈群女士,出生日期:1980年,地址:越南后江省龙梅县顺和乡5村与被告Chen Chi Shun先生的离婚案。

在处理离婚案过程中,后江省人民法院在2019年05月24日委托台湾司法部向 Chen Chi Shun通报开庭时间和地点,但台湾司法部不能向Chen Chi Shun送达后江省人民法院的上述诉讼文本。

现在我院向Chen Chi Shun通报开庭判处此案的时间和地点:

我院也将于越南时间2019年10月21日07时30分钟第一次开庭判处此案,并将于越南时间2019年11月05日8时30分钟第二次开庭判处。

开庭地址:开庭地址:后江省人民法院办公室,越南后江省味清市5坊武文杰街11甲号。

我院要求Chen Chi Shun先生按照上述日期到庭参加。若Chen Chi Shun 先生无理由不到庭参加,我院将依照越南法律作出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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