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越南太平省人民法院特此通知Liu, Sheng - Wen 先生,出生日期:1976年;国籍:中国台湾;居住地址:台湾桃园市受览坊观音区富寿街36号4楼,身份证号:R122908028,护照号310498473,我院一审已经于2020年6月18日就原告陈氏永(Trần Thị Vĩnh)女士,出生日期:1976年;地址:太平省武书县明朗乡翠亨村与被告Liu, Sheng - Wen先生的离婚案作出16/2020/HNGĐ-ST号判决书,内容如下:
1.关于婚姻关系:准许陈氏永(Trần Thị Vĩnh)女士与Liu, Sheng - Wen先生离婚。
2. 关于婚生子:无
3. 共同财产:陈氏永(Trần Thị Vĩnh)女士没有提出要求,因此审判委员会不予解决。
Liu, Sheng - Wen先生若提起上诉,上诉状请送到越南太平省人民法院。地址:越南太平省太平市陈兴道坊崎同路76号。
若通知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Liu, Sheng - Wen先生不上诉,则判决即告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