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平定省人民法院通知书

(VOVWORLD) -越南平定省人民法院特此通知被告XIN YU HAI MEI矿业有限公司(XIN YU HAI MEI MINING Ltd);地址: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5号;以及关联方南洋商业银行上海分行(Nanyang Commercial Bank Ltd Shanghai),总部地址:青岛市南区南京路66号,上海分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00号。

我院正在受理原告VINAPACK股份公司与被告XIN YU HAI MEI矿业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自越南之声广播电台国家对外广播频道网站发布通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XIN YU HAI MEI矿业有限公司及南洋商业银行上海分行合法代表人必须到越南平定省归仁市黎利路1号平定省人民法院总部,处理与VINAPACK股份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若超过期限一个月,则表示XIN YU HAI MEI矿业有限公司及南洋商业银行上海分行无异议,我院将依照越南法律规定缺席审理本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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