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越南平顺省人民法院特此通知CHEN MING KUN先生,出生日期:1966年;国籍:中国台湾;居住地址:台湾台北树林区北园里001坎2段西圳街97/22号。
我院正在受理原告杜黄玉碧(Đỗ Huỳnh Ngọc Bích)女士,出生日期:1984年;地址:平顺省德玲县武趋镇2乡1村,与被告CHEN MING KUN先生的离婚案。在2018年09月20日初审案件的26/2017/TLST-HNGĐ号判决如下:
1、 准许杜黄玉碧(Đỗ Huỳnh Ngọc Bích)女士与CHEN MING KUN先生离婚。
2、 婚姻家庭案件初审受理费由杜黄玉碧(Đỗ Huỳnh Ngọc Bích)女士支付。
3、 司法信托费、通知书发出费由杜黄玉碧(Đỗ Huỳnh Ngọc Bích)女士支付。杜黄玉碧已支付。
4、 上诉权:杜黄玉碧(Đỗ Huỳnh Ngọc Bích)女士有权在判决宣告之日起15日内对判决提起上诉。
CHEN MING KUN先生有权在判决宣告之日起1个月内对判决提起上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