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永隆省人民法院通知书

(VOVWORLD) -越南永隆省人民法院特此通知Chih, Shang - Shang先生,国籍:台湾;出生日期:1963年;地址:中国台湾新竹县湖口村胜利区002坎胜利路2段185/5号。

我院正在受理原告邓玉祝(Teng Yu Chu)女士,国籍:中国台湾与被告Chih, Shang - Shang先生的离婚案。在2018年04月23日初审案件的28/2018/HNGĐ-ST号判决如下:

1、准许Teng Yu Chu女士与Chih, Shang - Shang先生离婚。

2、 我院判决出生日期2015年3月30日的阮玉水是阮文情先生与Teng Yu Chu女士的婚生子。

3、上诉权:Teng Yu Chu女士和阮文情先生有权在判决宣告之日起15日内对判决提起上诉。

Chih, Shang - Shang先生有权在判决宣告之日起1个月内对判决提起上诉。此外,我院也就此案一审费用、国际司法协助费用做出判决。

 Chih, Shang - Shang先生若提起上诉,上诉状请送到越南永隆省人民法院。地址:越南永隆省龙湖县福厚乡福恩A村500号。

若本通知在大众媒体发表之日起1个月内,Chih, Shang - Shang先生不上诉,则判决即告生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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