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通知书

(VOVWORLD) - 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特此通知Juan Ching Chang 先生(出生日期:1974年5月12日,地址:中国台湾嘉义县下卿村012坎下卿46-9号)。

我院正在受理原告范氏垂杨(Phạm Thị Thùy Dương)女士(出生日期:1995年12月29日,地址:越南芹苴市乌门郡隆兴坊泰和B区399/3号)与被告Juan Ching Chang先生的离婚案。

我院要求 Juan Ching Chang先生立即直接联系我院,或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自己对此离婚案的意见。注意:寄给我院的文件必须办理领事认证手续;收件者: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地址:越南芹苴市宁桥郡安平坊阮文渠路17A号(Số 17A, đường Nguyễn Văn Cừ, phường An Bình, quận Ninh Kiều, thành phố Cần Thơ, Việt Nam)电话:+84.0292.3.820.067

本通知发出一个月内,如果 Juan Ching Chang先生不直接来到我院,或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的话,我院将依据越南现行法律关于当事人缺席的规定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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