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通知书

(VOVWORLD) - 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特此通知  Wang Tianfu   先生(出生日期:1988年8月9日,地址:中国湖南省汉寿县百禄桥镇新华村新塘组),我院正在受理原告范氏小银(Phạm Thị Bé Ngân)女士(出生日期:2001年11月14日,地址:越南芹苴市乌门郡泰安坊泰和小区)与被告 Wang Tianfu 先生的离婚案。

我院要求 Wang Tianfu 先生立刻联系我院,或者以书面形式对解决你与范氏小银女士的离婚案提出意见。

本通知发表一个月后,如果 Wang Tianfu 先生没有联系我院或缺席,我院将依据越南现行法律法规审理此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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