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 Su Kun Yi先生(出生日期:1989年,护照号:352634187 签发日期:2019年7月30日,地址:中国台湾台中市大雅区秀山里016邻秀山路312号),我院一审 2023 年 8月31日已经开庭审理原告黎氏玉贵(Lê Thị Ngọc Quí)女士(出生日期:1990年,地址:越南薄辽省架涞镇新丰乡闲民甲村)与被告Su Kun Yi 先生的离婚案,并就此案做出25/2023/HNGĐ-ST号判决书。
判决书内容如下:
1. 关于婚姻关系:接受黎氏玉贵女士的离婚请求。准许黎氏玉贵女士与Su Kun Yi 先生离婚。
2. 关于婚生子女、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据黎氏玉贵女士陈述,两人没有婚生子女、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当事人同时也不要求我院判处。因此,我院不予解决。
3. 关于离婚案一审费、司法委托费:
3.1关于离婚案一审费:黎氏玉贵女士要缴纳30万越南盾。黎氏玉贵女士已经根据薄辽省民事案件执行局2022年10月26日签发的第0000266号发票预交。
3.2 关于司法委托费:黎氏玉贵女士要缴纳20万越南盾的司法委托费。黎氏玉贵女士已经根据薄辽省民事案件执行局2022年12月01日签发的第0000305号发票预交,无退还。
3.3 张贴告示费:黎氏玉贵女士要缴纳20万越南盾的张贴告示费。黎氏玉贵女士已支付、无退还。
关于上诉权:我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黎氏玉贵女士有权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Su Kun Yi先生有权在判决书合法送达或合法张贴之日起1个月内提起上诉。
注意:如果被告Su Kun Yi 先生有上诉,被告的上诉应送交越南薄辽省人民法院(地址:越南薄辽省薄辽市1坊7里阮必成路08号(Số 08, đường Nguyễn Tất Thành, khóm 7, phường 1, thành phố Bạc Liêu, tỉnh Bạc Liêu, Việt Nam),电话号码: (02913.823.878)。
如果 Su Kun Yi 先生自发布通知之日起01个月内不上诉,该判决将具有法律效力。
(随附于 2023 年 8 月 31日婚姻家庭一审判决第 25/2023/HNGĐ-ST 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