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西宁省人民法院特此通告WEN SUNG CHIN先生,出生日期:1959年、地址:中国台湾台北市三峡区鸢山里015坎、护照号码:309890311、签发地:中国台湾,我院正在受理原告李氏金莲(Lý Thị Kim Liên)女士,出生日期:1975年、地址:越南西宁省鹅油县福泽乡甘蔗村,与被告WEN SUNG CHIN先生的离婚案。
我院将于越南时间2019年4月24日8时第一次开庭判处此案,并将于越南时间2019年5月24日8时第二次开庭判处。
开庭地址:越南西宁省西宁市第一坊4月30日路401号。
请WEN SUNG CHIN先生在上述时间和地点出庭。若WEN SUNG CHIN先生缺席,我院将依照越南法律规定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