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一点,美国国会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曾多次召开关于越南人权问题的所谓“听证会”,这部分说明了其对越南人权问题的非客观性。这体现在“听证会”举行前,该委员会人权小组主席克里斯·史密斯曾说过,本次“听证会”将突出揭露越南侵犯人权,尤其是侵犯种族权利和宗教自由权的行为。他还表示,多个“特殊证人”将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证据”,让美国国务院能在12日的人权对话上对越南人权问题表达更坚决的态度。作为组织者,却采取上述执意强加于人的蛮横态度,至少说明,“听证会”是不可能获得“独立观察意见”的,不过却也暴露了其另外一个用意,打着人权的幌子干着破坏越南的勾当。
人权是一项具有人文性的大问题,是人类始终向往的目标,旨在不断充分实施人权。认识到这一点,自1995年实现关系正常化以来,美国和越南先后举行了16轮,并正进行第17次战略对话。在各次对话上,越美两国都就民主、人权领域各自关心的问题坦率交换意见。
不仅美国表达了对越南人权状况优先关注的问题,越方也表达了对美国人权的关切。在2011年11月10日华盛顿举行的第16次人权对话上,越南坦诚提出了美国在保护和促进人权上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虐囚、种族歧视和对少数族群和移民的区别对待等问题。所有对话都是在坦率、开放、平等和互相尊重的气氛中进行,旨在弥合两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分歧,增进相互了解。
对话是必要的,并始终是两国缩小在人权问题上分歧的主流活动,多年来得到了两国有关部门认真举行,以面向建立越美“基于平等互利、互相尊重的多领域建设性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由此,无论对越南缺乏善意的组织和个人如何蓄意歪曲越南的人权问题,如何卖力举办类似于“听证会”的这类活动,以“提高对越南的关注”,也无法改变符合越美两国和两国人民利益,并滚滚向前的对话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