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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Vworld)-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日前根据越南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宣传破坏社会主义国家罪,对一些博客作者(博主)作出判决。此前,越南公安力量查获了攻击、歪曲党和政府主张政策,散布党政领导人谣言的一些网站。虚拟世界的胡作非为已经造成了对真实世界的干扰,迫使政府加强网上信息管理,维护越南宪法、法律和国家发展事业。
因违反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一些博客作者上周在胡志明市出庭受审。此前,九月十二日,政府办公厅通报,政府总理阮晋勇指示职能机关调查、处理一些人利用博客和社交网站在网络上传播大量煽动对抗国家,造谣、污蔑党和政府领导机关的文章,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事件。这是敌对势力破坏越南的阴险手段。越南通讯传媒部部长阮北山说:“敌对势力利用因特网,从各个方面对越南进行宣传破坏,其中包括政治、经济和思想领域。他们采用各种手段,颠倒黑白,混淆是非,造谣污蔑,制造分裂,抹黑越南国家领导机关,丑化民族历史文化,歪曲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这是利用越南共产党建党整党过程制造内部矛盾,煽动教唆不明真相的民众,使民众失去对党和政府的信心,阻碍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关于建党整党决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政府办公厅公布政府总理关于防止因特网有害信息传播的指导意见后,一些社交网站和博客作者又鼓吹所谓发布网上信息和创作博客是信息自由,加强因特网信息管理是侵犯了“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越南审判一些博客作者也让一些外国组织对越南的言论自由和人权忧心忡忡。但是,要指出的是他们的担忧并没有法律依据。包括越南在内,世界上任何国家都规定,因特网信息要遵守具体规定与原则,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发布网上信息都要保障客观正确。造谣污蔑、损害组织及个人名誉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而违法者要接受法律惩罚。政府总理阮晋勇要求对社交网站和博客进行调查和处理,法院对博客作者进行审判等活动都是依法进行,是加强因特网信息管理工作的必然内容,旨在保障每个越南公民都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阮北山说:“越南通讯传媒部已经起草因特网信息管理和使用法令修正案。过去,我们也采取了多项措施进行网上信息管理和整顿。对于小问题,我们提出警告,大问题进行行政处罚,严重问题则必须收回域名,吊消活动许可证。如果违犯了法律,必须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要指出的是,即使是号称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发达国家,政府也制定了有关因特网信息的具体规定,并曾对违规组织和个人进行处罚。意大利警方曾逮捕五十九岁的博客作者曼奇尼,并处罚一万六千九百美元,因为他在网上发布污蔑他人的信息。埃及法院以诋毁伊斯兰教和埃及总统的罪名,判处22岁的博客作者苏雷曼三年有期徒刑。美国博客作者因网上散布谣言而被起诉的事件也屡见不鲜。俄罗斯总统普京七月三十日签署了因特网法修正案。这部法律规定所有发布危险信息的博客和网站都将被禁止活动。普京同时也签署了反污蔑法。任何污蔑行为,特别是在因特网上发布污蔑信息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其中包括行政拘留和高达五百万卢布现金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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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被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审判的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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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到,每个国家都根据自身政治体制和社会条件而制定了不同的因特网信息管理规定;但其共同原则是不能容忍污蔑、造谣、侵犯组织和个人合法权益,特别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因此,越南政府制定因特网信息管理规定并依法处理违法组织和个人符合实践生活,符合国际人权公约,其中包括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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