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华、秋华 -  
(VOVworld)- 参加今天举行的选举,越南人民不仅行使了自己的民主权,也履行了公民义务,体现自己对国家的政治责任。在这个全民大节日,选民的每一票都是他们信任党乃至宪法所确立的政治体制的生动表现。
国会代表和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是直接民主制度,是人民在参与建设从中央到地方的代表机关、权力机关,乃至建设国家的工作中体现自身意志、愿望及行使做主权的方式。
参加国会代表和各级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自荐及选举活动是人民在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建设过程中的基本权利。通过选举活动,人民将通过选出当之无愧的代表进入国会、各级人民议会而行使民主权。对每一名选民来说,参加投票既是权利,也是公民对国家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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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候选人进行仔细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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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选举 行使公民做主权
今天是前越南人民军总政治局副主任范洪居中将第14次参加投票,选出国会及各级人民议会中代表自己的人。
回忆历届选举特别是1945年八月革命成功后举行的越南独立国家第一次普选,范洪居说:“我认为,每次投票,投票人不仅是选出代表自己的人,而且还在每一名候选人身上寄托自己的期望。参加第14届国会代表选举,我希望,越南将建设并牢牢捍卫祖国。我们的国家将摆脱落后状况,与五大洲大国并驾齐驱,继续推动革新和发展,打击腐败、浪费等‘内侵’力量,同时抵御在东海制造紧张局势的外侵势力。这些都是我在选票中寄托的愿望。”
意识到选举活动的意义,越南新闻与宣传学院学生陈氏翠表示,参加投票是一种荣誉,体现越南青年乃至全体人民的真正做主权。因此,每个人都要了解并充分意识到自己的责任,明智选出能良好完成人民代表任务的人。
她说:“参加投票是我们年轻人的公民权利和责任。这个责任就是做国家主人的责任、选择代表并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机构的责任。因此,手持选票,每一名青年的责任就是对候选人进行仔细斟酌,明智选出能完成任务的人。通过一些极小的事情,如按时参加投票,努力行使自己的做主权等也充分体现了大学生对社会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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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岛县指战员积极参加选举活动 |
良好履行民主大节日中的公民义务
落实《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法》,此次国会代表和各级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推荐、自荐及选举活动中的民主权得到扩大。据此,国会代表和各级人民议会代表自荐候选人数增加,接触选民及通过大众媒体进行竞选等活动更受到重视。
胡志明市首德郡三富坊选民黎文武说:“我曾多次参加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我觉得此次选举的民主性比历届选举高了很多。身为一名选民,我能更深入了解基层选举委员会提供的信息,与国会和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更多接触,同时还能质询候选人。”
民主权得到扩大,选民欢欣鼓舞地行使自身公民权。越南国会文化、教育、青少年和儿童委员会副主任黎如进说:“2013年版《宪法》就人民民主自由权,直接或间接参与政权建设工作等权利做出了规定。行使直接投票并选出代表自己进入地方政府和国家机构的人的权利就是参加此次国会和人民议会代表选举。全民欢欣鼓舞参加投票,履行对国家政权建设工作的权利和义务。”
推荐、自荐及选举活动中的民主权得到发挥,选民就能够选出德才兼备、当之无愧,在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中代表人民意志、愿望和做主权的优秀代表。这是越南实现继续建设、巩固并完善民有、民治、民享的社会主义法权国家这一目标的具有决定性的重要基础。(完)
赖华、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