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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Vworld)- 记录越南海岛和领土主权的历史资料主要为阮朝的朱批文件和正史,如《大南实录》、《钦定越史通鉴纲目》、《大南一统志》等。
由于深刻认识到海洋海岛在军事、交通、贸易及水海产资源开发等领域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性,阮朝皇帝在领土、领海主权问题上奉行了一贯立场,并系统地建立了一套关于海洋海岛的政策体系,同时行使了对包括黄沙、长沙群岛在内的各个岛屿的主权。
阮朝始于1802年,止于1945年。但早在两百多年前的1558年,从阮潢到阮福源、阮福淍、阮福淳等历代阮主就已经在将疆土从顺化拓展至整个南方、南部和西南部海域和岛屿上立下了丰功伟绩。
阮朝的第一位皇帝阮映登基时取年号为嘉隆,继承了阮主的自强精神及完整的领海领土。他很早就树立起依靠海洋资源建设强大国家和皇朝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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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学与发展科学院教授阮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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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越南学与发展科学院教授阮光玉介绍,登基后,嘉隆帝重新建立黄沙队和北海队,既担负着进行海上巡逻、检查的任务,又参与海上通商贸易活动。
他说:“嘉隆帝有力宣示了越南对黄沙和长沙群岛的主权。当时的多位传教士、商人和越南谙熟东海问题的专家都认为,嘉隆在黄沙群岛插上了独一无二的旗帜。”
阮朝第二位皇帝明命登基时继续把黄沙、长沙主权活动推上更高的水平。明命帝派遣公务人员赴黄沙考察、测绘、立碑。
汉喃研究院代院长阮公越副教授说:“朱批文件中写得很清楚,主权碑长五尺,宽五寸。在各岛立碑意在宣示我国主权。其次是开展地图绘制考察活动,研究建立行政单位,让渔民赴该海域捕捞海产。这体现了一个兴盛封建皇朝的长远眼光。我国土地从未像明命时期那样辽阔。”
在现存的阮朝朱批文件遗产中,明命年间共有10多份涉及主权活动。由明命帝亲批的一份朱批文件说,1830年,法国一艘船只经过黄沙海域时搁浅。
明命帝便命令负责岘港海口的最高官员前往施救,将船上全部人员和货物安全送到岸上。
阮光玉博士强调:“这体现了一国之君的崇高责任及对已宣示主权的海域行使的权力。”
除了直接指示海上搜救、地图和水程测绘等活动,明命帝还批复关于建设信仰工程的事项。
阮光玉博士说:“我国渔民在该海域作业艰险万重,因此要立庙祈愿死难者灵魂超脱。就连种树这件很小但也很有意义的事情,皇帝也要操心。他指示要多种树,让各类船只远远就能看见,免得驶进该地区并搁浅。此外,他还要求竖立主权碑和木碑永做标记。有些团组赴黄沙时,皇帝亲自下令随带宽大的木碑,上面刻有皇帝的一些规定。”
到绍治时期,皇帝在组织黄沙群岛主权活动中的作用更为显现。他亲自给赴黄沙群岛的船队下命令。
嗣德皇帝时期条件较为困难,但行使对黄沙和长沙海域主权的活动依然得到维持。
阮光玉教授强调:“1869年,中国船只从福建前往新加坡途中在黄沙搁浅。嗣德帝责成工部组织救护。此举表明,嗣德是一位仁慈的皇帝,他充分体现了一国之君的责任,以保障正在越南领海上作业的外国船只安全,并在当时国家困难重重的情况下行使了对本国海域的权利。”
阮朝历代皇帝给后人留下了一笔宝贵的财富,即对领土、领海的主权意识和一个从河江一直到金瓯的越南祖国完整的领土。这也是这个皇朝留给后代的好经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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