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选民对《土地法修正案》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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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OVworld)-越南十三届国会六次会议11月29日以百分之八十九点九六的赞成票,通过了设有14章、212条的《土地法修正案》。
      这是《土地法修正案》进行积极革新的必然结果,并受到全国选民的好评和拥护。
      海防市选民裴德战说:“《土地法修正案》让老百姓很高兴,它符合人民的愿望。特别是国家回收土地时要向人民提供适当补偿。我认为,国家与居民应协商统一土地价格,避免延长土地搬迁时间,使大量土地被荒废闲置。这既保障了国家对土地的回收,也保障了人民的利益。”
      河内选民阮文忠认为,《土地法修正案》规定要定期调整土地价格,颁布随市场变动的土地补偿价格表符合实际。
      他说:“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补偿是《土地法修正案》的最大革新之处,但仍要更具体、细致,特别是要确定发展社会经济项目用地,要清楚区分经营性用地与发展社会经济项目用地等不同目的。如果法律不严格规定,将影响人民的信心。”
      全国选民对《土地法修正案》规定“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代表人民行使所有权,并进行统一管理”的条款表示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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