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和促进人权是越南一贯政策

      (VOVworld) - 适值世界人权日,越南各大报刊登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题为《保护和促进人权是越南一贯政策》的文章。
      文章强调,人民既是中心,又是目标,同时也是越南发展进程的动力。越南以其在人权领域的突出成就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有助于提高越南地位,提高人权理事会及联合国其他人权机制的活动效果。

      范平明强调,越南竞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是出于越南党和国家关于保护、促进人权,并为该领域国际合作作出积极贡献的一贯政策。
      越南在14个当选成员国中支持票排名第一,体现国际社会对越南全面革新事业取得的成就、人权政策,以及在人权领域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给予的广泛认可及高度评价。


保护和促进人权是越南一贯政策 - ảnh 1


      人权在实际生活中获得保障

      范平明强调,人民既是中心,又是目标,同时也是越南发展进程和全面革新事业的动力。
      越南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了《宪法》和法律的体制化,并通过多项主张、政策、机制得到实施。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充分体现。
      国会颁布并修改了多项法律,为在所有领域保障人权奠定坚实的法理基础,并加强对国家机关的检查、监督,尤其是有效开展公开质询活动。
      人民权利也通过司法、行政改革得到有效实施。人民对国家各方面问题的诉求也在关于新闻、上访、举报等的重要法律中,并通过基层民主机制、各个政治社会组织和快速、丰富发展的大众传媒得到体现。

      在越南,所有民族歧视、分裂行为都被禁止。少数民族同胞物质、精神生活的方方面面不断得到改善。同胞们的宗教、信仰生活通过世界主要宗教的本土化方式表现得丰富多彩。
      社会、经济、文化权利,尤其是所有权,生产经营自由,创造和享受文化成果,性别平等以及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易受伤害人群的各项权利,全民教育、医疗权利日益得到保障。
      上述成就为人民享受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创造了资源和实际条件。国际社会高度评价,并把越南视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议事日程中多项问题的亮点,其中包括减贫,保障粮食安全,提高人类发展指数,提前完成千年发展目标。


       努力加强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国际合作

      目前,越南是有关人权的大部分及最重要国际条约的缔约国,其中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儿童权利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等。
      越南不久前签署《禁止酷刑公约》,并正力争明年完成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手续。越南加入了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劳动者权利的18项条约。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立7年来,越南作为观察员国,对理事国议事日程提供了不少意见,并积极参与制定各项决议和决定。
      在地区内,越南为成立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东盟促进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委员会和实施《东盟人权宣言》等作出积极贡献。
      越南加强与多个国家在人权领域的双边合作及对话,以交流信息和经验,旨在更好地保障越南及有关国家的人权。


      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工作

      越南将加强与人权理事会各机制、程序合作,并愿与其他成员国和国际伙伴提出倡议,基于促进对话,不搞对抗和政治化,采取平衡、客观、全面切入方式等原则推动新问题解决,为实现共同利益,提高理事会及其他联合国人权机制的活动效果作出努力。
      范平明表示,基于革新及保护和促进人权事业的经验,以及作为东盟、不结盟运动、法语国家国际组织及其他国际和地区组织成员的地位,越南将为推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有效活动作出有意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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