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反腐败法符合现实要求

    (VOVworld)- 反腐败工作和反腐败法修正草案是13届国会4次会议今后两天讨论的内容。国会代表和舆论认为,反腐败法修正草案克服了现行反腐败法存在的一些不足,反映了党和国家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决议、文件中的指导方针和观点,满足了越南作为缔约国的各项国际条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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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腐败法修正草案是在公布并征求民众的意见后,提交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这是一项具有高度可操作性的法律文件,惩治措施有足够震慑力,最大限度地杜绝了腐败分子钻法律漏洞的机会。草案把建设并提高防腐机制质量作为一项关键任务,特别是大力推进政务透明、公开,提高公务员队伍的责任意识。
     会上,一些国会代表认为,草案应对一些机制进行修正,以加大对腐败行为的遏制和震慑力度。林同省国会代表阮文说表示:“一个原因在于反腐败机制。如果我们能制订具体规定,允许对一些对象进行跟踪调查,就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如果我们不改变现行机制,反腐败斗争很难有良好效果 ”。
     实际表明,2005年反腐败法规定的申报财产制度具有一定的形式性,应申报对象不明确。而要预防腐败就要对社会中的所有对象进行财产监督,特别是有职权者。因此,草案应集中修改、补充有关公开申报工作地和居住地财产及个人收入状况的规定;逐步扩大党员干部、公务员中的应申报对象及公布范围,并对其收入和财产来源进行调查,对来历不明的收入和财产,如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将进行处理。舆论十分关注并对草案表示欢迎。河内居民梁玉山说:“要做好反腐败工作最重要的是实现民主、公开和透明。否则就很难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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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案体现了根除腐败现象的决心,满足了人民的愿望。河内居民陈庭筹说:“规定有职权者进行财产申报是全民参与反腐败的具体要求。财产申报就是让人民知道并进行监督,这样反腐败法才真正落到实处”。
      转变反腐败中央指导委员会机制是草案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在根据新机制建立反腐败机构的同时,草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反腐机制、政策和人员配置,明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与国家有关机关的关系,高度发挥人民在反腐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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