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总部设在新西兰的人权评量倡议组织 (HRMI) 刚刚发布了 2024 年全球人权状况年度报告,该报告基于生活质量、国家安全和赋权等三个标准做出评估。但遗憾的是该组织认为越南的人权状况缺乏进展并日益恶化。这实质是毫无根据的论调,罔顾越南保障人权的实际情况。
从越南民主共和国、今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成立的第一天起,人权就被确认为与民族权利密不可分。
实际情况与人权评量倡议组织的评估相差甚远
继1946年、1959年、1980年和1992年版宪法后,2013年宪法是人权入宪的顶峰,总共120项条款中,有36条专门规定人权、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2013年版宪法得到颁布,其中单设“人权、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一章,以及随后颁布一系列与人权有关的法律文本及其实施细则是很有意义的努力,为切实保障人权和公民权搭建了重要的法律框架。
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人权研究院院长祥维坚副教授、 博士表示:“1992年版宪法只有一条,即第50条含有‘人权’一词,而2013年版宪法,则单设一章专门规定人权问题,另一个特别之处是,人权不仅在单独的章节中进行规定,还在宪法的多个章节中进行规定,特别是宪法第三条,规定国家的作用和责任,这实际上就是国家承认、尊重、保障、保护人权。因此,党和国家所作的巨大努力就是完善法律体系,因为没有法律就没有保障人权的法理依据”。
在越南,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诉讼举报权及其他民主自由权。但总的原则是行使个人自由、民主权利不得侵犯其他个人、组织或国家的权益。关于人权评量倡议组织(HRMI)提到的不判处死刑权利标准,必须指出的是,越南并不是世界上唯一仍适用死刑的国家。国际法并不禁止适用死刑。
越南通讯传媒部对外通讯司副司长丁进勇表示:“越南等许多国家正在考虑健全司法机构,并将考虑加入《废除死刑议定书》。根据越南的情况,我们正在考虑这一点,但我们一向主动执行《废除死刑议定书》。具体是正在减少《刑事法》中可判处死刑的罪行数量。从1985年版《刑事法》到2015年版《刑事法》,罪名数量大大减少,从44种减少到18种”。
国际认可
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的东南亚研究中心(CSEAS)高级研究员维拉马拉·安贾亚(右) |
越南为保障和落实人权所做出的努力一向得到国际社会的肯定。澳大利亚驻越大使戈莱兹诺夫斯基表示,可以清楚地看到,今天越南的教育和培训得到了改善,民众的知识水平得到了提高,少数民族同胞获得了更多清洁用水和教育机会。女性也越来越受到尊重,为社会做出贡献,越来越多地参与政治。越南为保障人民的人权做出了巨大努力。总部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的东南亚研究中心(CSEAS)高级研究员维拉马拉·安贾亚也持同样的观点。
他说: “可以说,越南在保障人权特别是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造福人民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在这个领域,越南在所有可持续发展指标(SDG)中都取得了重大成功,所有领域的可持续发展得分为72.76。近几年,越南成功实施了多项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为更好地保障这些领域的人权做出了贡献。此外,越南在保障人权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之一是消除饥饿、扶贫减贫,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越南在保障人权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果和国际社会的评价是最明确的证据,这表明人权评量倡议组织发布的关于越南人权状况的年度报告是不公正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