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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Vworld) - 二十多年来,越南成功将贫困户比例从1993年的百分之五十八点一降至现在的百分之十。
与此同时,越南在巩固减贫成果,实现可持续减贫过程中也遇到了重重挑战。返贫率较高,贫困地区与其他地区发展差距拉大等现象依然存在。与此同时,城市新贫困人群开始出现。
为应对这一新情况,越南正改变扶贫切入方式,保障减贫事业可持续发展。
越南被评为制订了全面减贫政策的国家,这在世界上是罕见的。但是,扶贫减贫政策多也造成执行过程出现人力分散和政策重叠现象。因此,重新调整有关政策是必要的,旨在提高扶贫减贫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保障人力充足,避免当前的分散现象。
越南劳动荣军社会部扶贫减贫国家目标计划办公室主任吴长诗说:“今后,越南要扩大相关政策,资助并防止准贫困户和刚刚脱贫户再次陷入贫困状况,这也是他们脱贫致富的动力。第二,进一步减少向贫困户提供无偿救济和优惠政策,同时制定扶贫具体条件。第三,我们正在研究将扶贫措施附加时间条件。每户贫困家庭只能获得政府提供三至五个月的无偿救济,如果自身不努力,不想脱贫,贫困户将不再获得政府资助。”
吴长诗认为,为保障减贫事业可持续,对贫困人口和贫困对象的划分要从单维标准转向多维标准。比如,要改变贫困群体的划分方法,不能像过去那样仅靠收入一个标准。
他说:“我们过去采用的划分贫困户标准,导致遗漏了一类对象。有的对象应得到政府资助,但因不是贫困户所以无法享受,有的是从农村流向城市的移民和工人却都不能享受优惠待遇。我们遗漏了这些对象的原因是根据贫困户标准,上述对象不能享受政府资助。所以说,划分贫困户工作从单维标准转向多维标准是很有意义的,它有助于职能机关掌握、确定贫困户数量,从而因地制宜拟定相关政策。此外,我们可以评估政府政策对受益贫困者有何影响。显然不是任何贫困对象都能享有同样的资助政策,我们要基于贫困标准或基本生活标准进行分类。”
除了重新调整政策和改变扶贫切入方式外,越南也优先向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提供资助,旨在克贫减贫失衡状况。
劳动荣军社会部部长范氏海传说:“我们继续优先向最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提供资助。动员整个政治体系、全社会与国家一道实现快速、持续减贫和缩小发展差距的目标。拟定和颁布的新资助政策实施对象范围要扩大到刚脱贫户和准贫困户。资助力度要按一定等级进行,首先是贫困户,其次才是刚脱贫户和准贫困户。”
由于同时在政策、对象和资源等三个方面改变扶贫减贫切入方式,越南正逐步实现可持续减贫目标,为保障社会稳定,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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