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共产党在国际合作中谋求国家和民族的最大利益

(VOVworld)- 将呈交越共十二大讨论的文件草案提出今后五年对外工作的目标是“基于国际法、平等与互利基本原则保障国家、民族的最高利益”。这项目标是基于越南国家革新三十年来取得的经验教训提出的,十分符合国际新背景和新情况。

五年来,基于党、国家、国会和民间外交工作的紧密配合,越南配套、全面和有效开展了双边和多边所有对外活动。

五年来开展的对外活动有助于提高国家的地位

五年来,越南完成了与世界和地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所有国家建立伙伴关系的工作。此外,越南还与八个国家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将与两个国家的关系提升至全面或深广战略伙伴关系,与三个国家建立了全面伙伴关系。

特别是,五年来,越南更深入和全面融入世界和地区经济,这体现在越南分别与韩国、欧亚经济联盟、欧盟签署的三项新一代双边自贸协定中。

对于东盟经济共同体,越南积极实施优先措施,旨在落实建立东盟经济共同体的总体计划。

去年十月,越南与其他成员国结束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谈判。

对于包括东海问题在内的各项复杂问题,越南制订了多项主张和处理颁法,凝聚了全党、全民的高度共识,并得到国际舆论的支持。取得上述成果是由于越南坚持了“为国家、为民族的利益,为富强的越南社会主义国家”目标。这项目标将继续得到越共十二届中央以更高程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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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对外部部长黄平君在越共十二大召开前会见外交使团时表示:“关于对外主张和路线问题,越南共产党的政治报告草案强调,对外活动的目标是基于国际法、平等与互利基本原则保障国家、民族的最大利益;一贯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合作与发展,全方位、多样化关系,主动、积极融入国际,作国际社会可信赖的朋友、伙伴和负责任成员的对外路线。对外活动旨在服务维护和平稳定环境,最大限度地争取外部力量支持,发展国家。”

保障国家和民族的最大利益是对今后五年对外工作的要求

原越南驻华大使裴洪福认为,越共十二大文件草案提出的具有深刻意义的问题是如何保障国家和民族的最大利益,这既是今后五年对外工作的目标,也是要求。这一观点深刻贯彻了胡志明主席关于民族问题的思想十分符合国家当前情况。

裴洪福说:“国家正面临两大战略任务。一是把国家建设得日益富强,人民生活日益得到改善。二是,在东海局势错综复杂和难以预测的背景下维护国家的独立、主权和统一。我认为,我们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是由于世界上不论大小,所有国家,包括美国、中国、俄罗斯和日本等都把民族利益放在首位。这也是越南共产党领导国家革新三十年来吸取的经验。”

在世界各国的和平、安全和领土完整正遭受威胁的背景下,越南对外政策中至关重要的合作领域是国防合作。越南国防国际关系研究院院长武进仲少将认为,国防外交贯彻落实了党和国家关于“越南做国际社会可信赖的朋友和伙伴”的主张。越南主张与所有邻国、大国、传统友好国家特别是东盟各国建立国防军事合作关系。

越南对外工作的原则之一是独立、自主、平等互利,不与一国联手对抗另一国。越南与各国合作旨在维护自己的经济、政治、安全等所有领域的正当和正义利益,其中包括领土主权和民族独立。

关于今后若干年如何继续落实这项主张,武进忠少将说:“我们开展合作旨在提高国防和军事实力,以利基于维护国家发展所需的和平、稳定环境原则,捍卫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同时为维护地区的共同和平环境作出贡献,将东南亚地区乃至亚太地区建设成为各国都能从中受益的繁荣地区。”

以正确的合作主张,越南的对外政策为维护国家发展所需的和平与稳定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牢牢捍卫国家领土、海洋和岛屿主权与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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