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华 -  
(VOVWORLD) - 越南于2015年成为《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侮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简称《禁止酷刑公约》或《CAT公约》)的第158个成员国。近期采取的落实《禁止酷刑公约》多种措施更充分肯定了越南在保障人权方面的决心和一贯政策。
目前,《禁止酷刑公约》中有关预防和惩治酷刑等相关行为的多项规定已被越南纳入2015年版《刑事法》、2015年《刑事诉讼法》(2021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2015年《刑事侦查机构组织法》、《临时拘押、监禁法》、《控告法》、《特赦法》、《刑事判决执行法》。与此同时,数百个相关实施细则规定了标准化流程并公开和补充了相关规定,以防止酷刑行为并保护面临酷刑风险者,乃至在解决诉讼举报、调查、临时拘押和监禁、起诉、审判、刑事判决执行、赔偿损失等整个过程中更好地保护酷刑受害者。
永福省永光监狱为囚犯举行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活动。 |
越南为履行《公约》所做的努力
越南在防止酷刑行为方面的积极变化之一是在讯问被告,特别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安装和使用音频和视频记录。而暂时拘留、监禁执行;刑事判决执行;基层监禁单位的医疗检查和治疗;诉讼举报;辩护和提供法律援助;纪律干部、军人、公务员和职工;基层民主;职业道德规则;司法改革;行政改革等,越南也都颁布了实施文本。在这些法律文本变动的基础上,越南有关部门已抓紧落实相关规定。
在执法部门,越南实施基层民主,特别是在公安部下属的犯人监狱、义务教育机构、感化学校;在人民公安力量执行暂时拘留和监禁的场所;人民公安力量的调查活动中实行民主;在人民公安力量检查、解决诉讼举报、公民接待、反腐败工作中实行民主。
越南还具体规定可以公布给人民群众知晓的信息、群众提供意见的事项、提供意见和进行监督的方式;这有助于预防和限制消极现象、官僚主义和骚扰行为,更好地保障人权和人民权利,其中包括享有不受酷刑的权利。
继续履行公约
除了旨在加强履行《禁止酷刑公约》成员国义务的活动外,越南也特别重视向禁止酷刑委员会提交国家报告并做出说明。 据此,越南于2017年向禁止酷刑委员会提交了第一份国家报告;阐述并解释越南于2018年向禁止酷刑委员会提交的第一份国家报告中所列的信息、数据和内容。在禁止酷刑委员会中期报告的基础上,越南继续编制并提交中期报告,于2020年10月答复相关意见和建议。
2023年2月14日,越南发布了更有效落实《禁止酷刑公约》和禁止酷刑委员会相关建议的计划。在积极采纳禁止酷刑委员会相关建议的基础上,越南各个部门和地方正以具体行动落实这项计划,使之取得实际效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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