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通知书

(VOVWORLD) -  Hong Xiaodi先生(出生日期:1992年,地址:中国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云海花园8号楼三单元202房),我院正在受理原告阮氏金亮(Nguyễn Thị Kim Lượng)女士(出生日期:1993年,地址:越南芹苴市红旗县太兴乡5号村)与被告Hong Xiaodi先生的离婚案。

我院要求 Hong Xiaodi 先生立刻联系我院,或者以书面形式对解决你与阮氏艳福女士的离婚案提出意见。相关文件必须办理领事认证手续,并寄给: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地址:越南芹苴市宁桥郡安平坊阮文渠路17A号(Số 17A, đường Nguyễn Văn Cừ, phường An Bình, quận Ninh Kiều, thành phố Cần Thơ, Việt Nam),电话号码:+84.292.3.820.067。

   本通知发表一个月后,如果 Hong Xiaodi 先生没有联系我院,也没有提出关于解决此案的任何意见,我院将依据越南现行法律法规审理此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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