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
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特此通知WANG WEN CHUAN先生,出生日期:1968年;国籍:中国台湾;居住地址:台湾桃园市桃园区福林里012邻杨宁9路38号。
我院已经受理受理原告阮玉荣(NGUYEN NGOC DUNG)女士,出生日期:1998年,国籍:越南,地址:越南芹苴市泰来县定门乡定庆甲村,与被告 WANG WEN CHUAN 先生的离婚案。请 WANG WEN CHUAN 先生立即联系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地址:越南芹苴市宁桥郡安平坊阮文渠路17A号),以处理阮玉荣提起的与你的离婚申请。
若本通知在大众媒体发表之日起30天内, WANG WEN CHUAN 先生不到庭参加,我院将依照越南法律作出判决。(完)